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
为加强科技特派员管理,提高服务效能,促进科技特派员工作走深走实,根据《宁波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甬科社〔2022〕30号),现对市第十五批个人科技特派员、第十四批法人科技特派员开展年度绩效评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宁波市第十五批个人科技特派员352名、第十四批法人科技特派员10个。
二、评价内容
坚持公开公平、自我评价与组织评价相结合原则,重点评价2023年9月以来科技特派员工作实绩,包括协议履行情况、工作特色与亮点、派驻单位满意度等。具体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三、评价流程
(一)个人科技特派员
1.根据签订的科技服务协议,按照《个人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内容及要求,并在8月7日之前将《宁波市个人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总结》(附件1)发送至kyc@nbpt.edu.cn,经学校科研处审核和派驻单位及派驻单位所在乡镇签署意见后,在绩效评价网页https://www.wjx.cn/vm/emYEuvH.aspx#上总结填写《宁波市个人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总结》(附件1),并上传相关服务佐证材料。提交后可在网页上查询填写状态https://www.wjx.cn/resultquery.aspx?activity=276141468。
2.区(县、市)科技局根据个人科技特派员自评材料、派驻单位意见等,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及个人特派员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提出绩效评价等次建议,统一汇总(附件3)后报送至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组织形式审查及综合评价,提出绩效评价等次推荐方案,经局党组审议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会同市财政局印发文件,下拨补助经费。
(二)法人科技特派员
1.根据签订的科技服务协议,由法人科技特派员按照《法人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内容及要求,并在8月10日之前将总结填写《宁波市法人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2.经派驻单位及派出单位分别签署意见后,由派出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组织形式审查及综合评价,提出绩效评价等次建议,经局党组审议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会同市财政局印发文件,下拨补助经费。
四、评价等次及支持政策
(一)评价等次
1.评价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数的20%。
2.绩效评价得分不到70分为“不称职”。
3.未及时上报的科技特派员视为放弃评价,视同“不称职”。
(二)支持政策
1.对绩效评价等次“称职”及以上的个人科技特派员,按标准予以生活及交通补助。
2.对绩效评价等次“称职”及以上的法人科技特派员,按相关标准予以工作经费补助。
五、有关要求
1.科技特派员要对自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2.个人科技特派员应于8月10日前完成绩效评价网页的填写,逾期绩效评价网页将关闭无法填写。8月15日前,各区(县、市)科技局应完成对派驻个人科技特派员的绩效评价,并提出等次建议,填写等次汇总表(附件3)后,将材料发送至市科技局。
3.法人科技特派员应于8月10日前完成自评材料填写及派驻单位意见签署,8月15日前,由法人科技特派员所在单位的科技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送至市科技局。
4.学校科研处联系人:刘玲燕(670771)
5.其他联系人:
市科技局基础处网络填报咨询 余世骏,电话:0574-89292254
1.海曙区科技局蔡子慧:0574-55883686
2.江北区科技局葛 永:0574-89582908
3.镇海区科技局周晓璐:0574-89287683
4.北仑区科技局熊 煜:0574-89383447
5.鄞州区科技局罗 强:0574-89295726
6.奉化区科技局胡祖雷:0574-89285309
7.慈溪市科技局应珊珊:0574-89591365
8.余姚市科技局沈柳瑜:0574-89553542
9.宁海县科技局梁灵萍:0574-65567808
10.象山县科技局吴 挺:0574-89387674
附件:
1.宁波市个人科技特派员年度绩效评价表及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宁波市法人科技特派员年度绩效评价表及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个人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汇总表
4.第十五批个人和第十四批法人科技特派员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入选名单
科研处
2024年7月29日
附件4 第十五批个人和第十四批法人科技特派员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入选名单.docx
附件3 个人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汇总表.doc
附件2 宁波市法人科技特派员年度绩效评价表及绩效评价指标体系.doc
附件1 宁波市个人科技特派员年度绩效评价表及绩效评价指标体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