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 2024 年度高校 国内访问学者和访问工程师人员名单暨开展相关项目研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15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派出的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的实际情况,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指南
开展访问学者“教师专业发展项目”、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研究工作,成果作为考核访问学者和访问工程师的重要内容,并按省教育厅教育科研项目进行管理、考核。高职院校的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项目同时按高职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省级培训任务中的国内培训、跟岗访学要求进行管理、考核。
选题尽量与访问工程师、访问学者期间相关的工作任务保持一致。申报者应结合自身研究的主旨思想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
二、课题申报对象
已经被列为浙江省访问工程师的我校教师(详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每位申报人限申报一项课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如之前有相关的课题立项且未结题的,待结题完成后方可申报。
2.课题完成原则上应在2025年12月31日。研究难度较大的课题可适当申请延长时间。
3.申报者须认真填写课题《高等学校访问学者教师专业发展项目申报书》(附件2)或《高等学校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申报书》(附件3),并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4)。请于11月12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科研处邮箱nzykyc@163.com,邮件主题为“省访工课题申报+姓名”字样。同时递交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至科研处。注意《申报书》需完成访问工程师所在单位导师意见和签字盖章。科研处将择优推荐。
联系人:李陆洋(短号652710)、汤晓(短号675723)
附件1:2024年度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工程师名单
附件2:高等学校访问学者教师专业发展项目
附件3:高等学校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申报书
附件4: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发展项目、校企合作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人事处(教师与人才工作部)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4: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发展项目、校企合作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3:高等学校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高等学校访问学者教师专业发展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1 2024年访工访学教师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