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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7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17被阅览数: 952 次 来源: 浙江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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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7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发布时间:2016-11-07 16:30:00点击数量:346

为加强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根据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省物价局、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384号)及《浙江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办法(试行)》,决定组织浙江省2017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20161115日至21日,送评单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及资质证明材料。

(二)20161130日前,完成申请材料及资质审查,并反馈资质审查结果。

(三)20161220日至30日,通过资质审查的单位提交送评教辅材料样书。

(四)2017120日前,完成教辅材料的评议,公示评议结果。

二、评议种类及范围

1. 小学列入评议的教辅材料:3-6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教科书版本配套的综合性寒暑假作业(不含毕业年级暑假作业)。

2. 初中列入评议的教辅材料:(1)各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教科书版本配套的综合性寒暑假作业(不含毕业年级暑假作业);(2)初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与社会)。

3. 普通高中列入评议的教辅材料:(1)各年级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教科书版本配套的同步练习册;(2)寒暑假作业(不含毕业年级暑假作业)(3)学业水平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为语文(学考)、数学(学考)、历史(学考+选考)、地理(学考+选考)、政治(学考+选考)、物理(学考+选考)、化学(学考+选考)、生物(学考+选考)、技术(学考+选考);(4)高考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

三、送评单位资质

1. 本省各地中小学使用教材版本的出版单位。

2. 取得教辅材料出版资质并由教材出版单位及著作权人授权的出版社。

3. 编写初中、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无须由原教材出版单位及著作权人授权,但出版单位须取得教辅出版资质。

4. 教辅材料的主要编写者必须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并熟悉相关教材。

四、评议程序

1.教辅材料编写或出版单位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相关参评申请材料及资质证明材料等。评议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材料审查,审查结果经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确认后,向相关编写或出版单位反馈。

2.通过申请及资质审查的编写或出版单位完成教辅材料编写,并向省评议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样书(每个品种样书5本,送评同步练习册的单位须同时提交原教材1 套)。

3.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学科评议专家组对教辅材料进行评议,并以投票或打分方式产生评议结果。同步练习册一个学科每个版本择优选出不多于3套,寒暑假作业一个年级择优选出不多于3套,其余类别的教辅材料一个学科择优选出不多于5套。如果上述评议教辅种类中的1个品种所送教辅经评议却没有1套被选上,则该品种教辅由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另行指定。

4.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审议学科评议专家组评议结果,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结合教辅材料定价等情况,最终确定通过评议的教辅材料版本,并由省教育厅公告目录,供推荐选用。

五、材料提交

送评单位须一次性提交以下申请及资质证明材料:

1.中小学教辅材料送评申请表(见附件1)。

2.中小学教辅材料送评目录(见附件2)。

3.教辅材料著作权人身份证和出版单位(企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4.教辅材料出版单位出版教辅材料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5.教辅材料准予出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教科书著作权人编写出版或与他人合作编写出版并共享教辅材料著作权的同步练习册,须提交享有教科书著作权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 根据他人享有著作权教科书编写出版的同步练习册,须提交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人准予编写同步练习册的授权书复印件。

8、中小学教辅材料送评人(著作权人及出版单位)承诺书。(见附件3

提交办法:附件2《中小学教辅材料送评目录》以Excel电子表形式提交,请发送至:601752537@qq.com,其他均要求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均要求通过快递邮寄方式提交,一律不接受现场报送。邮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 浙江省教育厅基教处,邮编310014,联系人:陈熙熙,联系电话:0571-88008826

提交申请材料及资质证明材料的日期为20161115-21日,提交材料不齐全的或逾期递交的,均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教辅评议不收取送评单位任何费用。

2.申请材料及资质证明材料审查通过后,再次发布公告明确教辅材料送审目录,样书提交时间、地点和方式。

3.所有与评议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严格遵守有关的政策法规,廉洁自律。对违反政策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如遇国家政策规定,需要更换教材版本的,本次评议通过的单位须根据教材版本修订教辅材料。

附件:1. 中小学教辅材料送评申请表

2. 中小学教辅材料送评目录

3. 中小学教辅材料送评人(著作权人及出版单位)承诺书(样例)

 

 

 浙江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

2016117

 浙江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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