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      部门简介       |      项目申报       |      科研信息       |      政府文件       |      校内制度       |      资料下载       |      对外服务

关于做好2023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9被阅览数: 808 次 来源: 科研处
文字 〖 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科规办2022〕16),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限额数

1.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我校限报2项

2.年度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我校限报8项

3.共同富裕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我校限报1项。

二、申报条件

1.申请重点课题者一般需已承担过省教科规划课题并已结题,申报内容有重要理论和应用价值的课题。

2.为助力共同富裕,进一步推进“26个加快发展县”高质量发展,设立共同富裕专项课题,级别和管理与省教科年度规划课题相同。此项课题限“26个加快发展县”和高校申报,主题和研究内容必须与共同富裕高度相关。

3.各类别课题限额为独立分配,类别间的课题名额不作调剂。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教育规划各类课题而未结题的;

(5)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厅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三、申报程序

1.校内筛选

申报人填写《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活页评审表(模板)》(见附件1,仅作为参考使用)以及《2023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于11月10日16:00前将活页及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nzykyc@163.com,邮件主题为“省教科规划课题申报+姓名”科研处将组织校外专家进行匿名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公布报送课题名单。

2.定稿材料提交

公示无异议的课题组须登录浙江省教科规划课题申报系统网址http://ktgl.zjedusri.com.cn)填写课题信息,首次登录前需注册。请于11月21日前提交《课题申报·评审表》(系统导出)一式二份。

 

联系人:李陆洋1983(内线)/652710(短号)

 

附件:

1.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活页评审表(模板)

2.2023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21019

 

附件1: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活页评审表(模板).docx

附件2:2023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74-86894183 Email:nzyky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