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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8被阅览数: 10 次 来源: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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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开展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着力推进高校党建工作的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立足“高校基层党建”建设方向,设定研究选题(参见附件1)。

申请人根据根据《指南》确定选题,也可结合研究实际和工作实践自拟选题,自拟选题需与高校基层党建相关。

二、申请人条件及要求

1.课题申报面向全国从事高校党建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的人员。为保证课题研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倡党务工作者、思政工作者和相关专业的专任教师共同组队。

2.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下列要求: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一般要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每位申请人限报1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同时参加本次其他课题的申报。

4.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课题,如无创新原则上不再立项。

三、课题管理

1.资助标准

项目研究期限为9个月(20251-9月),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拟资助经费2万元/项,一般课题拟资助经费0.5-1万元/项。经费资助标准视项目研究的前期基础、团队水平、预期成果以及实际需求等情况综合评定。经费支出须严格按照《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专项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成果要求

立项后,课题负责人须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课题一般不允许延期。研究成果包括理论文章、研究报告、咨询报告、经验案例等。发表理论文章时注明“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专项课题成果”。

结项时,除申请书中约定的预期成果,重点项目还需提交1份与立项选题相关的研究报告(10000字左右)。一般课题结项时除申请书中约定的预期成果,还需提交1份与立项选题相关的研究报告(6000字左右)或1份经验案例(3000字左右)。报告和案例材料须为原创,且未公开发表。

四、申报办法

申请人按要求填报《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2将《申请书》word稿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_ssci@nbpt.edu.cn邮件主题为“教育部思政创新中心(华中师范大学)+姓名”。同时,申请人提交纸质《申请书》一份,注意需本人签字。

申报截止时间:122616:00

联系人:李陆洋(内线1983/短号652710


附件:

1.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专项课题指南

2.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专项课题申请书



科研处

20241218

附件2: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专项课题申请书.docx

附件1: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专项课题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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