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项目类别
2025年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设置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承接人确定方式为公开招标(含面向地方体育部门项目)和委托。
(二)经费资助
国家体育总局将分别给予通过公开招标立项的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经费资助,以委托形式立项的项目资助经费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研究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重大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需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面向地方体育部门的项目,申报人原则上为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或其所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及以上职级干部,不接受其他人员申报。
2.除委托项目外,每位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负责人申报时须征得项目组各成员本人同意,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研究选题
项目申报要严格按照《2025年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目录》(参见附件)的选题名称及研究重点设计研究内容和框架,不能自行拟定题目或确定研究重点。
(二)系统填报要求
公开招标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址为http://2025zfs-system.sports.cn/。具体使用说明详见项目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申报人须与科研处申请开通系统账号之后进行填报,并于2025年1月11日16:00前系统提交。
委托项目不接受公开申报,项目申报阶段负责人无需网上填报项目申请书。
申报材料须如实填写。对于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3年申报资格和申报人所在单位1年申报资格。
四、项目立项
(一)确定立项名单
公开招标项目: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组织专家对公开招标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通讯评审、会议评审,结合评审结果确定公开招标项目承接人。其中,面向地方体育部门项目由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根据地方申报情况和研究项目实际确定项目承接人。
委托项目: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会同相关部门根据研究项目的实际需要确定项目承接人。
项目承接人确定后,形成《2025年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立项名单》(以下简称《立项名单》)。
(二)通知立项并签署合同
《立项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向项目承接人及其所在单位印发《立项通知》。接到《立项通知》后,各项目承接人按要求填写《计划任务书》并签署《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委托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合同》作为项目实施、工作检查、结项验收的依据。委托项目完成时间以《合同》具体约定为准,公开招标项目完成时间不晚于2025年11月30日。
(三)其它要求
研究项目一经立项,除征得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同意外,不得变更和延期,否则视为研究项目终止。
学校科研处联系人:李陆洋(内线1983/短号652710)
附件:2025年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目录
科研处
2025年1月2日
附件:2025年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