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关于申报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2024年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课题参与单位的通知》(教职中心〔2024〕3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申报人须具有独立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申报人从《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2024年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课题清单》(附件1)确定选题。我校限报1项。
二、课题管理及成果要求
申报人应对总课题提出研究方案,包括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重点及难点、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等,并提出本单位有参与优势的具体研究内容及研究计划。教育部职教中心择优遴选单位及课题负责人,牵头制定研究方案,确定课题分工及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时间为1-2年。课题完成后,课题总负责人根据实际贡献、工作成果等对参与人员进行排序,由教育部职教中心统一发放结题证书、课题证明。
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2024年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课题”字样。
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宁职院〔2021〕93号),立项课题按照厅市级项目进行管理。
三、申报办法
申报人填写《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课题参与单位申请书》(附件2),并于2月10日前将《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_ssci@nbpt.edu.cn,邮件主题为“教育部职教中心课题+姓名”。科研处将组织校外专家进行匿名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
获得推荐的申报人请于2月17日前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四份。
联系人:李陆洋(内线1983/短号652710)
附件:
1.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2024年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课题清单
2.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课题参与单位申请书
科研处
2025年1月2日
附件2: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课题参与单位申请书.docx
附件1: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2024年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课题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