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中国-东盟数字人文交流研究院《关于联合发布2024-2025年度人文交流专项研究课题指南并开展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学术研究方向,围绕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中外人文交流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组织教师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努力形成一批有价值、可转化的研究成果,为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参考和理论支撑。
二、课题指南
1.重点课题选题方向
(1)数字人文范畴与标准探讨;
(2)数智时代中国与东盟的互动模式探新;
(3)基于数字化转型的中国与东盟教育、商贸等合作案例分析;
(4)跨文化视域下人工智能伦理法治规范研究;
(5)数字人文交流助力行业企业“走出去”模式探;
(6)面向未来的中国-东盟数字人文交流政策建议;
(7)如何面向东盟塑造包括数字技术形象在内的优质大国形象;
(8)数字技术在中国东盟人文交流领域的推广应用。
2.一般课题选题方向
(1)中国-东盟数字人文(数字科技、数字艺术、数字经济、数字治理等)交流模式研究;
(2)数字人文交流助力行业企业“走出去”模式探索;
(3)“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中企投资东盟本土化策略研究;
(4)企业(或教育领域)中外数字人文交流实践平台建设;
(5)数智赋能中国与东盟(具体国家)人文交流路径探析;
(6)面向东盟(具体国家和具体行业)人文交流发展路径建构;
(7)语言科技在促进中国与东盟国家人文交流中的作用;
(8)中国与东盟国家人文交流中的法律文化差异与融合;
(9)RCEP背景下数字经济合作中的法律问题;
(10)中国-东盟(或具体国家)数字贸易(数字媒体、智能制造、智慧物流、智慧旅游、智慧城市等)合作发展前景探究;
(11)跨境电子商务领域人文交流研究;
(12)中国与东盟国家非遗文化数字化传承创新研究。
三、申请人条件及要求
1.遵纪守法,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同一申请人最多主持一项课题(含未结题的)。
3.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应具有两位所申报课题领域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否则课题申请无效。
4.申请人须遵守学术诚信,如实填写申报材料。
四、课题管理
1.研究周期与经费资助
课题包含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个类别。其中重点课题立项8个,研究院为每个课题资助2万元研究经费,研究周期2年;一般课题立项22个,研究院为每个课题资助1万元研究经费,研究周期为1年。
2.预期成果
(1)重点课题
须完成课题相关的数字化成果一项,并经专家鉴定通过。同时,须在国内外权威学术期刊(核心及以上)公开发表与选题相关且唯一署名项目基金的学术论文1篇,或撰写相关主题的专著1部(不少于10万字);或研究报告5万字以上,且需要提供市厅级(或相当于该级别)或以上级别的智库专报、咨政报告或研究成果采纳证明。
(2)一般课题
须完成课题相关的数字化成果一项,并经专家鉴定通过。同时,须在国内学术期刊(知网检索)公开发表与选题相关且唯一署名项目基金的学术论文1篇,或撰写相关主题的专著1部(不少于10万字);或研究报告2万字以上,且需要提供县处级(或相当于该级别)或以上级别的智库专报、咨政报告或研究成果采纳证明。
五、申报程序
课题申请人填写《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中国-东盟数字人文交流研究院2024-2025年度专项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1)和《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中国-东盟数字人文交流研究院2024-2025年度专项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将《申请书》《活页》电子文档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nbpt.edu.cn,邮件主题为“教育部中外交流课题(东盟)+姓名”。
科研处初审通过后,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活页》各一式4份,一律使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注意纸质《申请书》需申请人签字。
申报截止时间:12月17日16:00。
联系人:李陆洋(内线1983/短号652710)
附件:
1.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中国-东盟数字人文交流研究院2024-2025年度专项课题立项申请书》
2.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中国-东盟数字人文交流研究院2024-2025年度专项课题论证活页
科研处
2024年12月6日
附件2: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中国-东盟数字人文交流研究院2024-2025年度人文交流专项课题论证活页.docx
附件1: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中国-东盟数字人文交流研究院2024-2025年度人文交流专项课题立项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