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
根据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评选宁波市(2023—2024年)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宁波市(2023—2024年)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结合我校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要求
1.教育科研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市中小学、幼教、职成教等各类学校,各在甬高校、各区(县、市)的教科研部门。我校各二级学院以及其他教科研工作突出的部门均可申报。
2.教育科研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单位(不含教育行政部门)中从事教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且向基层教师倾斜。
3.本次评选仅针对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15日期间内集体或个人的教育科研基本情况。
二、推荐名额
根据文件规定,我校可推荐教育科研先进集体1个、教育科研先进个人2个。
三、申报程序
本次采取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申报集体和个人按《宁波市(2023-2024年)教育科研先进评选条件》要求填写相应《申报表》,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nbpt.edu.cn,邮件主题为“教科研先进集体(个人)+部门(姓名)”。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择优遴选并向宁波市教科规划办推荐。经学校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申报表后须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与申报表合订成册,其中一份无须装订成册)。
四、联系方式
科研处联系人:杜芳华;669812(4502)
附件:
1.宁波市(2023-2024年)教育科研先进评选条件
2.宁波市(2023-2024年)教育科研先进集体申报表
3.宁波市(2023-2024年)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
4.宁波市(2023-2024年)教育科研先进分类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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