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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度建设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6被阅览数: 10 次 来源: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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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

2024年度建设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内容

申报的科研项目应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聚焦科技赋能,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能够为促进建设领域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技术水平的科技创新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撑。主要包括: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未来社区建设、未来乡村建设、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城乡风貌整治提升、人居健康管理、韧性城市研究、住房保障、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绿色建材及机电设备更新技术、低能耗低碳建筑技术、绿色建筑、绿色建造、无废城市、海绵城市、城乡绿色发展、建筑与城市全生命期绿色低碳数字化管理技术、现代建筑结构关键技术、工程施工关键技术、绿色施工技术、工程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抗震防灾减灾技术、既有建筑品质提升综合改造技术、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与运维技术、水污染治理和水处理、城乡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新型建筑工业化、智能建造与运维、数字信息化技术、城市智慧化治理、城市更新、基于技术创新的工程造价管控、招投标行业治理与创新、标准体系创新研究等。

二、申报要求

(一)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项目时,应事先约定各方对科研成果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无成果及权属方面的争议,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中关于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的有关条款。联合申报单位一般不超过5家。

(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一般应具有本领域或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申报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

(三)申报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究内容和可考核的研究指标,有良好的工程应用示范和成果转化预期,对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引领行业转型有积极作用。

(四)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三、项目经费

项目研究开发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项目级别为厅市级,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宁职院〔2022〕19号),资助经费10000元。

四、申报方式

1.学校初审。按要求填写《浙江省建设科研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并于2024年7月22日前将电子稿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yc@nbpt.edu.cn,注明邮件主题“省住建厅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姓名”

2.根据初审意见,各项目负责人修改申请书,并于7月30日前完成平台申报。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路径为:浙江标准造价科研申报(网址:zjky.zjzj.net)学校盖章的PDF版项目申报表。申报账号信息可与学校科研处联系索取。

3.申报期间如有咨询事项,请与学校科研处联系。联系人:刘玲燕670771(4183)

 

附件:浙江省建设科研项目申报表

 

科研处

2024年6月26

附件 浙江省建设科研项目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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