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主责单位调整为文化和旅游部。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和组织管理相关要求,决定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根据指南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项目组织实施应整合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鼓励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
3.项目申报分为预申报、正式申报两个环节,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填写预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预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预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和报送。
专业机构受理预申报书并组织首轮评审。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对于单个指南方向,若申报团队数量不多于拟支持的项目数量,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2)填写正式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在接到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3)专业机构受理正式申报书并组织答辩评审。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
二、申报资格要求
1.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5.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6.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7.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请登录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
三、具体申报办法
1.预申报网上填报
申报人及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预申报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9月18日16:00。
2.正式申报网上填报
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业务咨询电话:010-88377340
学校科研处联系人:李陆洋1983/652710
科研处
202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