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
根据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文化研究工程专项“宁波优秀文化传承与发展规划(2025-2035)”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名称与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传承历史文脉,解码文化基因,彰显宁波在中华文化发展史和对外传播史上的重要地位,计划组织开展系列“海外宁波文化遗产调查与研究”,收集整理一批散佚海外的有关宁波的历史文献、档案史料、遗迹文物等。本次以日本的宁波文化遗存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研究。须按本通知选题方向要求进行申报,不接受其它选题。
课题名称:日本的宁波文化遗存调查研究
总体要求:系统调查从唐代至近代,分散在日本各地的宁波文化遗存,遗存内容包括从宁波流传到日本的文物(包括但不限于瓷器、丝绸、图书,绘画、书法、雕刻作品,金银器及各类工艺品等)、宁波人在日本留下的遗迹、到过宁波的日本人留下的遗迹,填补学术空白,拓展研究领域,成为海外宁波文化研究的标志性成果。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具有正高以上职称,能够实际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
2.未按期完成所承担市级文化研究工程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三、项目管理
1.通过评审立项的宁波文化研究工程专项列入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管理。
2.申报项目经申报人学校审核,市社科联组织专家评审,经市社科联党组研究同意后予以立项,并签订协议书。
3.项目经费:经费40万元(不含出版),分两次拨付。
4.成果形式:成果形式为调研报告(不少于3万字)和专著书稿(不少于25万字)各1份(具体成果要求、完成时间和经费拨付方式以协议为准)。
四、申报办法
申报人请将《宁波文化研究工程专项申报表》(附件1)、《项目设计论证(活页)》(附件2)电子文档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nbpt.edu.cn,邮件主题为“市文化工程第四批+姓名”。
申报人提交纸质《申报表》一式2份、《活页》(附件2)一式6份、《纵向科研项目申报知情同意书》(附件3)1份,使用A4纸双面印制。注意纸质《申报表》需申报人签字。
申报截止时间:10月16日16:00。
联系人:李陆洋(内线1983/短号652710)
附件:
1.宁波文化研究工程专项申报表
2.项目设计论证(活页)
3.纵向科研项目申报知情同意书
科研处
2024年9月26日
附件3:纵向科研项目申报知情同意书.doc
附件2:项目设计论证(活页).docx
附件1:宁波文化研究工程专项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