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宁职院〔2021〕91号)相关规定,拟对我校“一种具显著光稳定性的改性石油树脂的制备方法”等7项专利等知识产权进行转让,现进行转让前公示,具体公示信息见附件。
公示期15天(2024年6月24日—2024年7月9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科研处书面反映情况。
联系人:刘玲燕(4183/670771)、丁镭(4688/674513)。
附件: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专利权转让信息(6月份)
科研处
2024年6月24日
附件-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专利转让公示信息-6月00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