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
根据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关于申报2024年度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对教育事业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当前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实际,探索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面临的新问题,围绕新发展阶段创新创业教育领域的前沿研究、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设、创新创业课程与教学改革、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等热点难点问题,用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支撑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践,推动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高质量展。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全国职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院校有关人员,包括分管创新创业教育的校领导和创新创业学院、学生工作处、团委、教务处、就业办等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相关工作的教师。
2.每个课题负责人限报1项,且不能以成员身份参与本课题以外其他项目申报。
3.申报者可参考《2024年度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指南》(附件1)所列方向性条目,结合个人工作实践和研究方向,自行确定申报类别和课题名称。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4.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重复申报。
三、项目类别及要求
项目类别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立项不资助项目。 申请者可根据课题研究重要程度、内容复杂程度等因素,自行确定申请项目类别。
项目类别 | 下拨经费 | 研究期限 | 项目级别 |
重点项目 | 10000元,立项和结题分别划拨50%经费 | 2年 | 参照纵向科研项目进行管理 |
一般项目 | 3000元,一次性划拨 | 1年 | 参照校级课题进行管理 |
立项不资助项目 | / | 1年 |
四、成果要求
预期成果形式为以下其中之一:①撰写创新创业、创新实践、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等相关教材或论著;②公开发表省级及以上期刊学术论文;③撰写研究报告 1 篇(不低于 4000 字);④课程教学与实践改革过程中以其他形式呈现的成果,如课件、在线资源建设等。
其中,重点项目的预期成果须达到《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宁职院〔2021〕93号)规定的市局级纵向科研项目成果要求。
五、申报程序
1.校内筛选
限额申报,我校限报5项,鼓励申报不同方向的选题。
申报人填写《2024年度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并于5月16日16:00前将word版《申报书》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nbpt.edu.cn,邮件主题为“双创联盟课题+姓名”。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上报。
2.纸质材料提交
获得推荐的申报人使用A4纸打印《申报表》一式5份(可为1份原件和4份复印件)、左侧装订,于5月27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科研处。注意纸质《申报表》上需要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签名。
六、结题管理
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结题材料包括《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3)3份、成果原件1份(教材、著作、调研报告、论文类成果报送原件,课件、在线资源等以电子光盘的形式报送)和复印件3份。
联系人:李陆洋(内线1983/短号652710)、尹志慧(内线4210/短号639099)
附件:
1.2024年度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2.2024年度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
3.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
科研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4月18日
附件1-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