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4〕12号)、《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4〕13号)、《关于2024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4〕1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要求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
2024年度,本专项任务项目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理化开展研究。申报人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根据课题指南(附件1)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
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二)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任务项目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不断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推动“时代新人铸魂工程”落地见效,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附件2)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
针对高校思政课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学生思想理论困惑以及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学一体化、思政课实践教学等进行深入研究。可在符合课题立项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分为如下4种:
1.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拟设立10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学重点难点问题、学生思想理论困惑、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学一体化等研究,特别是重点资助开展课件制作、讲义研制、教学案例编写等。
2.高校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择优推广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拟设立2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包括专题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模式和案例式、探究式、互动式、分众式等教学方法研究。
3.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政课教师择优资助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2万元,拟设立4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一批具有良好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高校思政课中青年教师。
4.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青年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拟设立4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青年思政课教师积极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学重难点问题、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等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
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任务项目
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我校限报2项。
(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
申请人必须是专职思政课教师,实际从事思政课教学、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2023年的思政课教学评价结果排名位居所在高校全体思政课教师教学评价结果前40%。鼓励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担任课题组成员。
“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政课教师择优资助项目”的申请人,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从事思政课教学不少于3年;(2)热爱思政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扎实的理论功底,认真钻研教学内容,经常性深入学生,了解学生思想动态,积极改革创新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效果深受学生欢迎和同行肯定;(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推荐申报: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学展示活动获奖者;省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类活动获奖者。
“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青年项目”的申请人,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从事思政课教学不少于1年;(2)积极开展思政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认真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深入钻研教学内容,经常性与学生谈心谈话,注重创新教学方法,取得较好教学效果。
三、申报程序
1.校内辅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的申请人填写《教育部2024年度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填写《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4)。
请于4月8日16:00前将word版《申请评审书》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nbpt.edu.cn,邮件主题为“教育部社科专项+姓名”。科研处将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获得推荐的申请人完善《申请评审书》之后进行系统填报。
2.系统填报
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由科研处统一上报系统,其他专项由申请人通过申报系统上传,均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8日。浙江省教育厅审核后上报教育部。
四、其他要求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2、2023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2.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3.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4.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5.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6.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需提交2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单位盖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由科研处统一寄送至教育部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陆洋(内线1983/短号652710)
附件:
1.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
2.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
3.教育部2024年度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
4.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
5.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申请人所在高校教学评价结果证明
6.2024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科研处
2024年3月22日
附件1-6.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