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
根据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第一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年度申报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甬哲社科办〔2024〕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锻造社科甬军、多出优秀成果为目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和浙江、宁波发展指示精神,以研究解决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为重点,坚持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并重,为宁波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市域样板贡献社科力量。
二、课题类别
分为资助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两类。自筹经费课题,须在申报表中填写资金来源。重点扶持对学科发展及宁波经济社会建设有重要作用的研究项目。可参考《2024年度第一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年度申报课题)指南》(附件1),在此基础上选择不同的侧重点确定具体选题申报,也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主选题申报。
三、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哲学社会科学相关领域的学术资源和研究能力。
3.申报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申报项目。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相同内容已列入省级或国家级相关研究课题的。
(2)所负责的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各类项目两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项者。
四、申报程序
1.系统填报
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为准。登录宁波社科网主页(http://www.nbssa.org.cn/),从右侧功能区中的“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入口进入。
2.线下材料提交
请于4月10日16:00前提交纸质《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附件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各2份,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注意《申报表》“课题负责人承诺”处需本人签字。同时请将《宁波市哲社规划课题(年度申报课题)申报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nbpt.edu.cn,邮件主题为“市哲社年度汇总表+姓名”。
五、结题要求和资助经费
1.成果形式可为著作、论文、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稿。具体要求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执行。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
2.市社科规划办给予每项课题1.5万元资助经费。立项签署协议后拨付50%,课题结题后再拨付剩余50%。
联系人:李陆洋(内线1983/短号652710)
附件:
1.2024年度第一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年度申报课题)指南
2.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
3.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宁波市哲社规划课题(年度申报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3月21日
附件1-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