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我校全体教师、科研人员和研究机构等规范开展负责任的科学研究,现将科技部监督司发布的《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以下简称《指引》,详见附件)供全体教师、科研人员和研究机构在推进科技工作中参考使用。
该《指引》从研究选题与实施、数据管理、成果署名、同行评议、伦理审查、监督管理等11个方面,对科研人员提出了开展负责任研究应普遍遵循的科学道德准则和学术研究规范。
请各二级分院、职能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认真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深入学习,科研人员要践行科学家精神,坚守学术诚信,开展负责任研究;科研人员应把科技伦理要求贯穿到研究活动的全过程,依规开展科技伦理审查,加强伦理风险防控。
附件:《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
科研处
2024年1月20日
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