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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标准化经费补助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2被阅览数: 10 次 来源: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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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职能部门、教辅及直属单位:

根据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标准化、认证认可补助经费项目的通知《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市场监管政策实施细则》(仑市监〔2023〕7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标准化经费补助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的,每项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奖励。

2.主持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浙江制造”标准制(修)订的,每项给予10万元奖励参与上述标准制(修)订的,且起草顺序前六的单位,每项给予5万元以内奖励。

3.组织行业联盟标准制(修)订并成功发布实施的,给予10万元奖励。

4.每家组织累计奖励不超过30万元。

具体补助标准将根据今年财政年度经费预算总额予以统筹安排以实际补助为准

二、申报程序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如实填写宁波市北仑区标准化经费补助申请表(附件2)一式2并将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nbpt.edu.cn邮件主题注明“标准化补助+姓名”。

纸质佐证材料1份,要求如下:

1.主持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已发布的国际标准文本和有效证明材料;

2.主持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浙江制造”标准:已发布的公告或标准文本;已发布的公告或标准文本中没有列出起草单位的,由标准的发布单位出具“主持制(修)订标准”的证明;

3.组织行业联盟标准制修订:已发布的公告或标准文本。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至2024510。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或申报材料不全的,视为放弃申请,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杜芳华;669812/4502

 

附件:1.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市场监管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2.宁波市北仑区标准化经费补助申请表

   

科研处

202422

附件1: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市场监管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附件2:宁波市北仑区标准化经费补助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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