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      部门简介       |      项目申报       |      科研信息       |      政府文件       |      校内制度       |      资料下载       |      对外服务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宁波市北仑区科技创新奖项目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4被阅览数: 10 次 来源: 科研处
文字 〖 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各二级学院(部)、职能部门、教辅及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仑政〔2022〕24号)、《宁波市北仑区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的通知》(仑政办〔2018〕81号)和北仑区科技局的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人才创新奖的上报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推荐)

1、被推荐人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突破或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重要成就,推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重大发展

2、被推荐人作为科技项目主要完成者,多次完成市级以上重大或重点项目,并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发明奖)或多次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发明奖)、市级科学技术奖,成果的技术先进性和经济效益在同行中位于前列或成果的转化创造了重大的社会效益;

3、被推荐人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重大技术发明并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技术先进性在同行中位于前列,投入生产后明显提升了产品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并对带动该行业或产业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4、在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中,以被推荐人为主解决了重大科技项目的关键技术难题,引起了该领域技术的跨越发展,成果的技术先进性和经济效益在同行中位于前列或成果的转化创造了重大的社会效益

5、组织所在单位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合作、科技创新活动,充分利用内部和外部科技、人才资源,开展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与转让等科技创新活动,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主要人员。

(二)申报要求

已获得北仑区科技人才创新奖的个人不得重复申报。

(三)推荐材料要求

1、区科技人才创新奖推荐表(见附件1);

2、被推荐人事迹材料;

3、需要佐证的其他材料。

二、科学技术奖的上报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推荐)

1、在应用研究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

2、在产品(包括各种仪器、设备、器材、工具、零部件、计算机软件以及生物新品种等)、工艺(包括工业、农业、医疗卫生、环保和安全等领域的各种技术方法)、材料及其系统(即产品、工艺、材料的技术综合,不包括仅依赖个人经验与技能、技巧又不可重复实现的技术)等方面有重大技术发明,并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实施产业转型升级、社会公益、国家安全、重大工程等项目中,应用推广先进科技成果,并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在管理科学、决策科学等研究中取得突破,并对实践产生重要指导作用;

5、在农业新品种引进与培育方面,果蔬、林特等主要农作物新品种规模化引进与培育以及设施高效栽培技术及标准化生产技术。

(二)推荐申报要求

1、各奖项按照《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宁波市北仑区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推荐申报。

2、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署名纠纷的项目不得推荐申报;推荐申报项目的真实性由项目申报单位负法律责任,推荐单位负责把关审核。

3、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的专用项目不在推荐之列。军民通用项目可以推荐。

4、申报农业科技创新奖,申报单位应是在北仑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具备项目实施的设施、人才等基本条件,科研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申报新品种引进与培育类重点项目,要求该品种在北仑区域内首次引进、有一定规模且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

(三)推荐申报材料

1、区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请各申报人按填报说明填写申报书。

2、区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书不要另加封面。附件材料需有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完成单位的封面。

3、各申报人必须填写承诺书(见附件3),项目完成人(所有申报人)本人签字、完成单位盖章后附在附件材料内。

4、附件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

(1)科技项目验收证书及科技成果登记证书复印件提名项目原则上应是5年以内登记的科技成果(要求登记日期在2018年至项目申报截止前);

(2)检验或检测报告;

(3)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原件;

(4)应用证明或采纳评价证明;

(5)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专利证书、发明权利要求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明等);

(6)查新报告(二年内有效,2022年1月1日及以后的查新报告);

(7)涉及动植物新品种、新药、医疗器械、食品饮料添加剂、化妆美容品、消防器材、锅炉压力容器、兽药、疫苗及生物制品、饲料添加剂及预混料、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项目应提供审批、审定证明文件等;

(8)需要佐证的其他材料(如立项文件、论文等);

(9)承诺书;

(10)其中以国家、国外发明专利作为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的可不提供上述材料中的(1)。

三、注意事项:

1、申报书首页上主要完成单位与主要完成人的排序原则上与鉴定(评审)证书或科技成果登记证书一致,并与申报书中完成单位情况表和主要完成人员情况表一致。如有不一致的,应出具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附在承诺书后面。请根据拟申报奖项合理编制项目完成人员及合作单位数量,超过相应奖项规定数量要求的,不予推荐。

2、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及个人信函的评价不得作为科学技术评价证明。

3、项目评审后其申报书面材料不再索取退回。

4、已通过初评而要求撤回的项目,需间隔一年以上才能再次申报区科技创新奖,同一项目已经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奖的,不再参与区科技创新奖的评审。

5、相关技术内容已获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奖励或已提名同年度省、市级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不再参与区科技创新奖的评审。

6、在已获得北仑区科技创新奖及更高等级科学技术奖励项目中使用过的知识产权、论文等成果不得在申报项目中重复使用。

7、项目名称命名请体现科技创新内容,近三年直接经济效益和间接效益请提供完成单位财务部门核准的财务证明(与申报项目相关),与本项目产出不相关的不予采纳。

8、科技人才创新奖可通过学校直接向北仑区科技局推荐,科学技术奖应通过合作企业进行申报(企业为第一完成单位,学校作为合作单位)

四、其他

1、本次申报拟采用网上系统填报,请符合条件的老师按照申报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将推荐表及佐证材料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nbpt.edu.cn,邮件主题为“区科技创新奖+姓名”,等系统开放后再通知进行网上填报。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期间如有咨询事项,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杜芳华

联系电话:669812/4502

 

附件1:宁波市北仑区科技人才创新推荐表

附件2:宁波市北仑区科学技术奖申报书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附件5:《关于印发宁波市北仑区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的通知

 

科研处

2024年2月24日

附件.zip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74-86894183 Email:nzyky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