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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2024年度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7被阅览数: 10 次 来源: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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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2024年度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的通知》(浙成职协〔2023〕23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指南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着眼于建立中国特色、浙江特点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高质量发展模式,研究破解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推动现代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全国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高地,为全面塑造“高等教育强省”新优势、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先行者”新定位、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新使命作出贡献。具体选题可参考附件1。

选题指南只是为主持人及课题组在申报课题时提供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申报者应结合自身研究的主旨思想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课题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有3年以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

2.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5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即被撤项;

3.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4.每位申报人限申报一项课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如之前有协会课题立项且未结题的,待结题完成后方可申报

5.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6.每项课题需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等相关成果,并标注获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课题立项。结题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通过结题验收者,可获得下年度课题申请资格。如未能按时完成课题,可申请至次年5月第二批次结题。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申报程序

1.校内筛选

我校限报3申报人填写《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科研课题申报表》(附件2)、2023-2024年度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于12月4日16:00前将《申报表》《汇总表》word文档发送至科研处邮箱nzykyc@163.com,邮件主题为“省成职教协会课题+姓名”科研处将组织校外专家进行匿名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公示推荐名单。

2.定稿材料提交

申报人使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表》一式三份,左侧装订。请于12月11日前将上述材料提交至科研处。

联系人:李陆洋(内线1983/短号652710)

 

附件:

1.2023-2024年度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科研课题申报指南

2.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科研课题申报表

3.2023-2024年度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1127

附件1-3.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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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74-86894183 Email:nzyky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