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
根据宁波市教科规划办通知,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于每年5月和11月开展统一结题审核工作。现将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到结题期限的重点课题、规划课题;
2.已完成研究而未到结题期限的课题也可以申请提前结题。
在研课题名单参见附件1。
二、成果要求
成果形式要与申报时的成果形式一致。成果形式为论文的,论文须已公开发表,且须标注课题名称和编号。
三、课题变更和延期
1.重点课题和规划课题原则上需按照课题申报方案开展课题研究,在研究过程中确需对课题负责人、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单位和管理单位等信息进行变更的,需由原课题负责人填写并提交《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2份。
2.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课题负责人须在原定研究周期截止前半年填写并提交《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一式2份。市教科规划办审核通过后,方可变更或延期。未能按时结题的课题,将由市教科规划办撤项。
四、结题提交材料
《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表》(附件4)及成果佐证材料打印或复印一式2份,同时需将电子文档送至科研处邮箱nzykyc@163.com,邮件主题“市教科规划课题结题+姓名”。
截止时间:11月15日16:00。
联系人:李陆洋(短号652710/内线1983)
附件:
1.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在研情况一览表
2.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
3.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
4.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表
科研处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1-4 (1).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