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二、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报选题可参考《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重点课题给予2万元的经费资助,一般课题经费自筹。所有项目要求在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并提交结题申请,按要求通过结题评审后,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结题证书。
三、申报条件
课题负责人应当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备相关研究储备和条件,且由一人担任。重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当具备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一般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当具有中级(或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每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厅市级以上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次课题。
四、申报程序
申报者需填写《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基本信息表》(附件2)、《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活页》(附件3),并于2023年4月3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科研处邮箱nzykyc@163.com,邮件主题为“省人社课题申报+姓名”。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辅导。
定稿后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申报表》《活页》各一份。注意《申报表》中“申请者承诺”处需签名。
联系人:李陆洋(短号652710/内线1983)
附件:
1.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选题指南
2.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基本信息表
3.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活页
科研处
2023年3月10日
附件1-3 (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