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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1被阅览数: 215 次 来源: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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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3〕1号),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单位管理员进行开户。

    2.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4. 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5. 2023年,对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2023年,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具体政策变化请参照《指南》限项申请规定。

    7.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8.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9. 申请人须按以下时间安排递交材料:

序号

时间节点

具体工作

1

1月14日

申报人提交第一轮申报书

2

1月18日

专家对项目申报书进行第一轮辅导

3

2月4日

申报人提交第二轮申报书

4

2月11日

专家对项目申报书进行第二轮辅导

5

2月27日

申报人提交第三轮申报书

6

3月3日

专家对项目申报书进行第三轮辅导

7

3月10日

定稿后系统提交申报材料

三、提交定稿材料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3月10日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学校管理员完成审核并提交后,由申请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一份。申请人须将《申请书》、《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交给科研处存档。

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须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对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签字盖章材料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有关要求处理。

四、组织发动申报

请各部门尤其是二级分院务必积极发动申报,机电工程学院(中德智能制造学院)4项、化学工程学院4项、电子信息工程学院4项、建筑工程学院3项、阳明学院2项,工科类研究机构另行各申报1项;其他分院和公共教学部力争申报2项以上;鼓励其他部门老师积极申报。文科类老师可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的交叉融合板块管理与经济科学相关研究项目。

五、相关网站地址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官方网站:http://www.nsfc.gov.cn

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948/

条例: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1

各类规章制度: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isisn.nsfc.gov.cn 

六、其他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预计在1月中旬后公布,请申报人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官方网站并进行查阅。申报期间如有咨询事项,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

胡海燕(668989/4183)、李爱元(673267/4688)

 

附件: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科研处

2023年1月11日

附件: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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