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职能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宁波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有关通知, 2023年度宁波市建设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即日起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重点内容
(一)申报软科学研究的项目,应是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技术政策(含导则、指引)、产业政策、数字化改革、发展战略与规划等重大问题密切相关,能够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项目。
(二)申报地方标准研究编制的项目,应重点研究为满足我市水文地质等实际情况,符合我市建设工程地方建筑材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实践经验制定的标准(含细则、图集),以及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科技攻关技术标准和“无废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标准,建筑工法除外。
(三)申报科技研发的项目,应重点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技术领域进行研究,包括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科技攻关技术及“无废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的研究项目;解决行业共性关键问题,形成新型技术体系,促进产品设备技术升级,对整体技术进步有较大的带动作用,并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和显著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科研计划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已申报省建设厅立项的科研项目原则上请勿重复申报。
(二)请申报人下载《宁波市建设科研计划项目申报表》(社会投资类)和《宁波市建设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并完成填写,确保资料完整、准确。申报表打印一式三份,提交至科研处办公室。申报表与《宁波市建设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稿请发送至科研处邮箱nzykyc@163.com,并注明邮件主题为“市建设科研项目计划+教师姓名”。
(三)校内截止时间12月21日。
(四)其他要求请见《宁波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甬建发〔2020〕103号)。
三、其他
市住建局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公开评审,重点审核项目研究方案可行性等内容,并择优立项。
申报期间如有咨询事项,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胡海燕,668989/4183。
附件:
1. 宁波市建设科研计划项目申报表
2. 宁波市建设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3. 《宁波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甬建发〔2020〕103号)
科研处
2022年12月9日
1.宁波市建设科研计划项目申报表.docx
2.宁波市建设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3.宁波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