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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知识产权智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8被阅览数: 397 次 来源: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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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职能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宁波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征集知识产权智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目标定位

充分发挥宁波市专利、商标、作品、商业秘密、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法律、经济等领域专家学者、行业领军人才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顶层设计、决策咨询等相关工作,为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提供前瞻性、高水平、专业化的决策咨询和技术保障,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推进“六大变革”,打造“六个之都”,高质量建设数字化改革先行市,奋力开创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知识产权支撑。

二、组织架构

遵从“公平公正、领域全面、占比合理、注重专业”的原则,综合参考专业能力、从业经验、科研成果等因素开展专家遴选,最终形成30人左右的知识产权智库。

专家构成: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和相关专业领域技术专家。

三、工作职责

知识产权智库是全市知识产权工作重要保障力量,在宁波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助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宁波市知识产权工作发展需要和创新主体需求,拟定智库专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为全市制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研究新领域新业态保护规则、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知识产权课题研究等工作提供意见建议。

(二)参与区域产业创新、产业集群发展、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布局等研究工作,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等各类创新主体提供相应指导。

四、工作机制

智库专家充分发挥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谋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全市开展知识产权政策制定、研究指导等工作提供专业服务,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按时完成委派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按如下机制开展:

(一)组织领导

由宁波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和管理知识产权智库,公开征集选聘智库专家,决定专家入库、出库,组织并监督专家参与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智库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定期召开智库工作会议,研究知识产权相关工作,举办座谈或会商,探讨知识产权热点话题。

(二)动态管理

宁波市知识产权智库实行动态管理,宁波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适时开展智库专家征集和调整优化工作。

智库专家任期五年,在聘任期内,入库专家如果出现不符合专家资格的情形,宁波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决定其出库;任期届满后,宁波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入库专家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三)保密要求

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智库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保守相关秘密,未经授权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相关工作信息。

五、选聘条件及程序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热爱知识产权事业,具有严谨的科学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正,责任心强;

2.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理论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专业(技术)领域和知识产权最新发展动态,熟悉知识产权和经济社会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有时间和精力参加并完成所委托的工作。院士、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岁的,则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4.自愿承担保密义务,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条件(至少满足一项)

1.战略研究类专家:从事知识产权理论研究或教学教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取得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职业资质,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态势,熟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宏观政策,了解数据知识产权等新领域新业态保护规则,具有前瞻性的战略眼光和较高的政策理论研究水平。

2.综合管理类专家:

1)政府管理类:从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或执法工作5年以上,熟悉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担任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副处级(含)以上职务。

2)企业管理类:从事知识产权服务或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高层管理人员,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取得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职业资质,熟悉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等业务。

(三)申报流程

1.提出申请:填写《宁波市知识产权智库专家入库申请表》,纸质稿2份,送至科研处盖章。申报人应承诺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提交材料包括:

1)盖章后的《申报表》纸质稿1份;

2)提供盖章后的《申报表》扫描件(PDF格式)电子稿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和任职资格证书、资格及执业证书和其他证明能力资料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1份(合成一个PDF文件,首页附目录)。

以上材料请在12月12日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nzykyc@163.com,邮件主题和压缩包文件名均为为“知识产权智库XX类专家+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姓名”。

2.资格审核:宁波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智库专家资格审核工作,并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

3.社会公示:将通过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http://scjgj.ningbo.gov.cn)、宁波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bippc.cn)对拟入库专家名单进行公示。

4.结果公布: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署专家承诺书后入智库,并通过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宁波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

校内联系人:胡海燕 668989/4183

 

 

 

附件宁波市知识产权智库专家入库申请表

 

 

科研处

2022年11月28日

附件 宁波市知识产权智库专家入库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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