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 2022 年度高校 国内访问学者和访问工程师人员名单暨开展相关项目研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215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派出的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的实际情况,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指南
开展访问学者“教师专业发展项目”、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研究工作,成果作为考核访问学者和访问工程师的重要内容,并按省教育厅教育科研项目进行管理、考核。高职院校的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项目同时按高职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省级培训任务中的国内培训、跟岗访学要求进行管理、考核。
选题尽量与访问工程师、访问学者期间相关的工作任务保持一致。申报者应结合自身研究的主旨思想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
二、课题申报对象
已经被列为浙江省访问工程师的我校教师(详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每位申报人限申报一项课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如之前有相关的课题立项且未结题的,待结题完成后方可申报
2.课题完成原则上应在2023年12月31日,研究难度较大的课题可适当申请延长时间。
3.该课题学校认定为厅市级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主件为研究报告、论文等,须符合《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宁职院〔2021〕93号)厅市级科研项目预期成果要求。
4.申报者须认真填写课题申报书(附件2)和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10月20日16:00前将申报表电子文档发送至科研处邮箱nzykyc@163.com,标题注明“省访工课题申报+姓名”字样,同时递交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至科研处(申报书需完成访问工程师所在单位导师意见和签字盖章等再递交至科研处)。科研处将择优推荐。
联系人:李陆洋、胡克满
联系电话:652710、668181
附件1:2022年度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工程师名单
附件2:高等学校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申报书
附件3: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发展项目、校企合作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人事处
2022年9月14日
附件1:名单.xlsx
附件2:申报书.docx
附件3: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