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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1被阅览数: 1102 次 来源: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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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科规办﹝20201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及限额

1.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我校限报2

2.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我校限报9

二、申报课题条件

1.申请重点课题者一般需已承担过省教科规划课题并已结题,申报内容有重要理论和应用价值的课题。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正在承担省教育规划各类课题而未结题的;

(3)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厅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4)主持纵向科研项目被终止后未满2年的;

(5)主持纵向科研项目延期后仍未结题的;

(6)主持2项及以上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仍未结题的。

三、成果要求

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宁职院〔201998号),课题预期成果应满足厅市级纵向科研项目最低成果要求。具体要求请参见附件。

四、申报课题形式

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采用网上申报形式,申报系统网址(点击查看)。已在平台上注册过用户的申报人用注册过的登录名登录,没有注册过的用户注册后使用。课题负责人必须以自己身份证号码注册或登录,使用他人身份证号码或虚假身份证号码注册并申报课题的将视为作弊,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五、申报课题程序

申报人将word《课题申报·评审表》(在系统中生成)发送到本部门科研师资秘书/联系人,科研师资秘书/联系人(或行政部门的申报人)1191600统一发送至科技与产学合作处邮箱nzykyc@163.com,标题注明“部门名称+省教科规划课题申报”字样。

科技与产学合作处将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公布报送课题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课题组须在112116:00前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课题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在系统中生成,其中“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需申报人亲笔签名)。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

六、其他

1.申报系统在网上提供管理人员系统使用手册和课题申报人员系统使用手册,可在申报系统首页下载。

2.用户名初始密码统一为123456。用户进入系统后会要求修改密码。再次登录系统时需要使用新密码。忘记密码可通过邮箱重置,密码如果输错5次,用户名将锁定,第二日才能登陆,请用户谨慎使用。

3.为方便管理人员和课题申报人员更好地使用平台,系统内右上角有【QQ交谈】选项,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可以在线技术答疑。

4.系统会自动阻止在研课题的负责人申报课题,如部分课题已线下结题但未在系统内显示,请联系科技与产学合作处。

联系人:李陆洋1983(内线)/652710(短号)

 

附件:宁职院〔201998-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宁职院〔2019〕98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docx

关于做好2021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科技与产学合作处

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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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74-86894183 Email:nzyky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