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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就业创业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8被阅览数: 920 次 来源: 科学与产学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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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就业创业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课程体系建设,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就业创业指导队伍,省教育厅今年在一般科研项目中单列10个课题,用于研究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相关问题。课题研究经费自筹,纳入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统一管理。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高校从事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的青年教师(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申报要求

1.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申报,重点向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任课教师和一线就业创业指导教师倾斜。

2.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进行结题。

3.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建有合理的梯队。

4.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或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教师不得参与申报。

5.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人只能同时在研1个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三、申报材料

各申报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于2017515日下午4: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nzykyc@163.com,标题注明“省厅就业创业专项”字样。我校将组织校外专家评审,推荐申报1个项目至省教育厅学生管理处。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News/UploadFile/file/20170428/20170428094925272527.docx

 

联系人:林轶琼   联系电话:1983/659832

 

科技与产学合作处 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7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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