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方便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和广大教师及时获知课题结题情况,我办从即日起将定期公布结题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申请受理时间 除寒、暑假和年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三个时段外,每月受理高校结题。在不受理时间内寄到的课题一律顺延结题工作。
二、结题信息公布时间 我办每月底在办公网上公布本月结题情况(不受理时间除外),公布的课题信息为当月1日―24日收到的课题,25日及之后寄到的课题顺延到下一个月公布。
三、结题反馈及证书领取 1.各高校科研处(或主管科研的部门)是省教科规划课题的结题工作的初审单位,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做好结题审查工作。为与初审单位的工作进行有效对接,我办将结题证书一律寄回立项人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不予结题的课题将下发《不予结题回执单》。原则上不接受个人领取。
2.我办将在每月结题信息公布后一周内寄回结题证书,不接受加快、特办的要求,请课题负责人和科研管理部门根据结题时间流程安排好结题工作。
3.结题材料一律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四、结题材料或证书遗失 1.若结题材料当月寄出(25日前寄到)但课题信息未出现在公布信息中,可向我办咨询。
2.若信息公布15天后,高校科研主管部门仍未收到结题证书,可向我办咨询。
五、联系方式 1.结题材料邮寄地址: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606室,倪老师收。邮编310012。
2.咨询电话:0571-87757316,88846782。
3.办公网地址:
www.zjedusri.com.cn“教科规划”栏目。
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