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甬科计[2009]15号,及其他信息综合 结题时间:全年 操作流程: 简要说明:1. 宁波市科技局一般项目结题验收责任单位为学院科研管理部门; 2. 验收专家组必须为非校员人员,一般副高以上职称、副处以上职务,含一名财务专家; 3. 项目验收证书将作为该项目验收通过的唯一佐证材料,有关文字内容请简洁并突出重点,一式五份; 4. 验收证书编号请及时咨询学院科研管理部门。 相关附件:1. 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doc 2. 通讯验收表.doc 3. 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2008年).doc 4. 参考文件: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4月修订).doc ; 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doc 5. 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终止(撤销)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