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学院科研健康发展,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研行为管理的三个《意见》,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建立科研经费监管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深入推进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加强对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做好公开情况的评估工作;完善监督保障机制,整合学院财务与资产、科技与产学合作、审计与纪检等管理部门力量,加强对科研活动的服务和监督。现决定在原有《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宁职院〔2013〕81号)基础上,印发《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使用补充规定》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使用补充规定》
附件2: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调研补助申请单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