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      部门简介       |      项目申报       |      科研信息       |      政府文件       |      校内制度       |      资料下载       |      对外服务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省市合作”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2被阅览数: 10 次 来源: 科研处
文字 〖 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

根据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省市合作”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甬哲社科办〔2024〕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说明

本专项课题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和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设立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级别为一般课题,2024年度拟立项35项,资助经费标准为每项3万元。最终成果形式为著作或论文,完成时限一般为3年(具体根据立项文件确定)。课题结项要求参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本专项课题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主选题,自由申报。

本专项课题的申报、立项评审工作由宁波市哲社科办组织实施。立项课题名单由浙江省哲社办审核、发文公布,结项等事项由浙江省社科联规划处负责受理。资助经费在课题立项后由宁波市哲社科办分两次拨付(立项协议签订及结题后各拨付50%)。

未通过市哲社科办评审的项目,可自选参加市哲社规划年度申报课题立项评审;已通过市哲社科办评审拟立项、而未被省哲社办立项的,立项为市哲社规划年度申报课题,按照市哲社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市哲社规划年度申报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

二、申报对象

1.本专项课题的申报对象为宁波市辖区内除部、省属本科院校之外的高校、党校、社科院等教学科研单位的青年学者。对青年学者的界定: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学者和35-40周岁(1984年1月1日-1988年12月31日出生)且未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学者

2.申报人有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未结题的(截止到本通知发布之日,以结题证书日期为准),或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等被撤题或终止,或有其他科研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且尚在申报资格限制期内的,不得申报。此外,申报人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专项课题。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专家辅导

申报人于4月1日16:00前《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附件1《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2)《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word稿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nbpt.edu.cn,邮件主题为省市哲社合作专项+姓名”。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辅导,优化文本质量。

2.系统填报

申报人修改申报文本后进行系统填报。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登录宁波社科网主页(http://www.nbssa.org.cn/),从右侧功能区中的“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入口进入。申报人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并上传申报材料,注意线上、线下填写的内容须保持一致。完成系统填报后,申报人联系科研处进行初审。

3.纸质材料提交

初审通过后,申报人须于4月13日前提交纸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各2份,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注意《申报表》中申请者承诺”处须签名。

联系人:李陆洋(内线1983/短号652710)

 

附件:

1.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

2.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3.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312

附件1-3.zip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74-86894183 Email:nzyky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