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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9被阅览数: 10 次 来源: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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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 知》( 国知发运函字〔2023〕225 号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浙市监函〔2024〕1 号)的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是符合“参评条件”的专利,且专利权人属于浙江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申报。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含 12 月 31 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 2 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 4 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二、推荐方式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推荐渠道分别为:省知识产权局、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示范城市、示范园区、示范高校、示范企业,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全国性行业协会。

三、材料要求

1. 院士推荐

1)院士推荐意见书 1 份(纸件,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2)项目资料 1 份(电子件),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平台网址:https://w w w .zlcp.org.cn/,具体备案流程可参考网站上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公共平台操作手册》)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 PDF 文档,不超过 20M ;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项目电子件以光盘或 U 盘存储。

2. 单位推荐

项目资料 1 份(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 PDF 文档,不超过 20M ;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所有项目的电子件存储在一张光盘或 U 盘中,并用标签标注推荐单位名称。

四、其他事项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1月10日前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杜芳华;联系电话:669812/4502。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25 号)

2.《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浙市监函〔2024〕1 号

3.院士推荐意见书

4.中国专利奖申报书

 

科研处

2024 年1月9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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